
金华火腿相传起源于北宋,北宋名将宗泽战胜而还,乡亲争送猪腿让其带回开封慰劳将士,因路途遥远,便撒盐腌制以便携带。腌制而成的猪腿色红似火,称为火腿。清时被列为贡品。金华出产的“两头乌”猪,后腿肥大、肉嫩,经过上盐、整形、翻腿、洗晒、风干等程序,数月乃成。香味浓烈。便于贮存和携带,已畅销国内外。

浙江金华和江苏如皋,江西安福与云南宣威出产的最有名。火腿色泽鲜艳,红白分明,瘦肉香咸带甜,肥肉香而不腻,美味可口,因其肉质嫣红似火得名。一说,早期制作常用烟火熏烤,故称。据方志,金华火腿创制于宋,浙江人民曾以之慰劳宗泽率领的抗金部队,后列为贡品,至今已有八百年历史。至清代,金华火腿已远销日本、东南亚及欧美各地。